1具有15年以上從事航運的資歷
2在擬設獨資船務公司的港口城市設立經交通部批準的常駐代表機構滿3年
3其班輪船至少每月掛靠擬設獨資船務公司所在城市港口一次(以共同派船。艙位互換。聯合經營等合作形式經營航線,經批準取得航線經營權的,視同滿足本條件):經營不定期船運輸的外國行商,須在中國有穩定的貨源:
4在中國的經營活動連續2年沒有違反中國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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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時間:2021-05-16 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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