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教育行政部門注冊
一、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設置基本條件
1.舉辦者(法人)及管理人員應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違法犯罪記錄;學校負責人和業務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經歷,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國辦學校在職在編人員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2.要有與辦學規模和辦學層次相適應的專職和兼職教師,教師總數不少于6人,其中專職教師不少于2人。所聘教師具備國家規定的任教資格和學歷要求,其中開展高中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師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高中教師資格證。
3.要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穩定、集中、安全標準和周邊環境符合辦學要求的校舍。教學及辦公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賃校舍辦學的,租期不少于3年。
4.注冊資金不少于10萬元人民幣,須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資評估。
二、申辦民辦教育培訓機構須提交的材料
1.申請籌設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1)申辦報告。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資格證明材料。
(3)資金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并載明產權。
籌設培訓機構在籌設期間不準招生。
2.申請正式設立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1)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審批登記表。(到教育行政部門可領取)
(2)籌設情況報告。寫明籌建基本情況,投資數額及目前達到的基本辦學條件。
(3)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章程。
章程事項:①學校的名稱、地址;
②辦學宗旨、規模、層次、形式等;
③學校資產的數額、來源、性質等;
④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產生方法、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
⑤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⑥出資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⑦學校自行終止的事由;
⑧章程修改程序。
(4)擬任負責人的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個人簡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經驗的證明
(5)擬聘教師的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聘任教師和職員應有聘任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擬聘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土地使用權、校舍產權及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8)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9)辦學場地證明。
(10)教學儀器、設備清單。舉辦者自有的并作為辦學投入的,應辦理好產權變更手續。
具備辦學條件的可不經籌設,直接申請正式成立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具體流程
1、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籌辦的報告(見上)。
2、審批機關驗證。
3、申請正式設立的報告(見上)。
4、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5、審批完畢,書面形式做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批復,批準設立的,頒發辦學許可證。
遞交申請籌辦的辦結時限為30日,申請正式的辦結時限為20個工作日,具體看教育部門的辦事效率,如果你打好關系,很快就能拿到。
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
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
教育費附加稅: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地方教育費附加稅: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繳納,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后的利潤)繳納(稅收3萬元以內18%,3萬元至10萬元27%,10萬元以上33%);
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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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時間:2021-02-12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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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網上核名網址:http://222.171.236.76:9081/ICPSP/index.action(先注冊一個賬號)
一、新注冊用戶,首先進行名稱查重和名稱預先申請信息填寫。
二、企業名稱申請登記原則。
(一)、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的文字:
(1)、有損于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2)、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3)、違背社會公共道德的;
(4)、不符合民族、宗教習俗的;
(5)、違反公平競爭原則的;
(6)、可能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7)、仿冒他人名稱的;
(8)、宗教組織名稱;
(9)、外國國家(地區)、國際組織、國家機關、政黨、黨政軍機關、事業單位、群眾組織、社會團體名稱及部隊番號;
(10)、外國文字、漢語拼音字母(外文名稱中使用的除外)、數字(不含漢字數字)
(11)、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
(二)、禁止在企業名稱中使用下列字樣:
(1)、軍事機關名稱,包括中央軍委、各總部、海軍、空軍、二炮、各軍區、武警部隊及其他軍隊單位的全稱和簡稱,以及“解放軍”、“軍隊”、“部隊”、“陸軍”等名稱。
(2)、部隊番號或者代號,包括軍隊和武警部隊實有番號、代號的全稱或者簡稱,以及虛假的部隊番號、代號。
(3)、“國防”、“八一”、“軍用”、“軍供”、“軍需”、“軍服”、“軍品”等字樣。
(4)、帶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損民族尊嚴和傷害人民感情的。如“大東亞”、“大和”“福爾摩薩”等
(5)、含有封建文化糟粕的。如“鬼都”等。
(6)、有消極政治影響的。如“黑太陽”、“大地主”等,或以反動政治人物和公眾熟知的反面人物的名字命名的。
(7)、格調低級、庸俗甚至含有色情內容或色彩的。
(8)、違背少數民族習俗或帶有民族歧視內容的。
(9)、引起社會公眾不良心理反應或誤解的。如“丑八怪美容店”。
(10)、以黨和國家領導人和老一輩革命家的名字作字號的。
(11)、禁止在企業名稱中使用“中南海”、“希望工程”、“聯邦”、“邦聯”字樣。
(三)、不得在他人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或他人企業名稱字號前加綴“新”、“優”、“大”等修飾語作同行業企業名稱字號。
(四)、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
(五)、企業法人名稱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企業名稱中不得含有另一個企業名稱。企業分支機構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
(七)、企業營業執照上只準標明一個企業名稱。
(八)、企業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準:
①、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②、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的不使用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所從事行業的企業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③、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原名稱相同;
④、與注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⑤、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
(九)、企業名稱需譯成外文使用的,由企業依據文字翻譯原則自行翻譯使用,不需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
三、名稱不予核準說明。
(一)、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二)、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符合本辦法第十八條的企業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三)、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原名稱相同;
(四)、與注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
注冊公司資金要求:
1位股東最低注冊資金10萬人民幣
2位股東及以上最低注冊資金3萬人民幣
現在有新政策!可以認繳制注冊公司!
注冊資金認繳制是什么意思?
舉例:以前注冊公司,注冊資金為50萬,就要到銀行去開一個驗資戶(可以理解為臨時銀行卡),然后把50萬存到這個戶上,銀行就給你開驗資報告,然后拿這個驗資報告到工商局辦理,這就是以前的注冊資金實繳制。
現在呢,注冊個50萬的公司,不需要到銀行開戶,也不需要把這50萬存到銀行,直接到工商局辦理就可以了,這50萬還是要交的,只是不用馬上交,在公司章程規定2、5、10、20年繳清(等于是分期付款的意思)。這就是注冊資金認繳制
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1、工商局工商名稱核準,
2、會計師事務所發出的銀行詢證函,【認繳制注冊忽略此步驟】
3、銀行開立公司驗資賬戶開戶,【認繳制注冊忽略此步驟】
4、會計師事務所辦理驗資報告,【認繳制注冊忽略此步驟】
5、到工商局申請設立公司領取執照,
6、公章、法人章、財務章,
7、銀行開立公司基本賬戶開戶,
8、國稅地稅稅務報到。
注冊公司所需資料: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
◆股東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股東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
◆股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
◆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
◆其他股東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5.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8.《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9.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10、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
申辦教育培訓機構需先到當地教育局進行前置審批,辦理相關辦學許可證,再到工商局辦理企業或個體營業執照。
向當地教育局教育事務服務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辦學申請報告。內容包括:培訓機構名稱(經民政局核準后的名稱)、辦學具體地點(包括樓層、面積)、辦學原因、目標、辦學項目、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可行性分析、招生對象等。(A4規格紙打印)
2.辦學場所的“三證”。具有相應資質機構出具的建筑竣工驗收合格報告;具有相應資質機構出具的抗震強度等級證明;消防部門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驗收報告(原建筑為非教學用途的須在消防部門指導下進行二次裝修,并提交裝修工程消防驗收合格報告)。(驗原件、交A4規格復印件)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股東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股東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股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其他股東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5、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6、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7、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9、《任職合法性聲明》;
10、住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11、《住所承諾書》;
12、《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3、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14、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提交材料規范及說明
一、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經營場所證明;
4、委托代理人證明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登記前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審批文件。
二、說明:
1、申請人是指擬投資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自然人。申請人委托代理人的,應提交申請人的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資格證明(申請人為經營者本人的無須提交委托代理人證明)。
2、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證明應當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原印件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申請人簽字。
3、申請人應當使用鋼筆、毛筆或簽字筆工整地填寫表格或簽字。
4、申請人身份證明是指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
5、經營場所證明:申請人自有經營場所的,應提交房管部門出具體產權證明;租用他人的場所,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房管部門的產權證明。以上沒有房管部門產權證明的,提交其他產權證明。經營場所在農村,沒有房管部門頒發的產權證明的,可提交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6、申請人在填寫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中“組成形式”欄時,選擇個人經營的,在“個人經營”一欄內劃“√”。選擇家庭經營的,家庭成員應當在“家庭經營”一欄內簽字。
7、申請書中“住所”是指申請人的現住址。申請人在填寫申請書中“住所”、“經營場所”欄時,應填寫所在市、縣、鄉(鎮)及村、街道門牌號碼;經營場所無門牌號碼的,應另附經營場所方位示意圖(A4紙)。
8、領取執照人為申請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申請教育培訓機構注冊具體步驟】
一、舉辦民辦教育培訓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1.舉辦者應為本市國家機構以外的法人單位(企業法人注冊資金應200萬元以上)或本市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
2.擬任培訓機構校長年齡不超過70周歲,身體健康,能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大學本科以上學歷,5年以上的教育教學經驗。
3.具有50萬元以上的辦學啟動資金。
4.辦學場地相對固定(教室和辦公室應在一處)。校舍面積不低于300平米,租用期或使用期不低于2年;舉辦電腦培訓應具有不少于40臺的較新型號計算機;舉辦專業性較強的培訓應具有相應的教學設備和場所;有一定數量的圖書資料。
5.培訓機構應當設立董事會、理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組成人數為不少于5人的單數),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應當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學經驗。
6.舉辦專業性較強、對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響大的培訓須經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批準。
7.有完善的辦學章程、教學計劃。
8.有2名以上具有財會資質的財務人員;有一定數量與開辦專業相符的教師。
二、申請辦學應提交下列材料:
1.辦學申辦報告。須寫明舉辦者、校長、辦學校址、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機制。舉辦者為單位的應加蓋單位公章。
2.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文件。單位舉辦者應提交本法人證書、執照的原件及復印件。個人舉辦者應提交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擬任培訓機構校長的資格證明文件(職稱證書或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辦學場地證明。自有辦學場地需提交相應的房地產證明復印件(應加蓋公章)、用房證明;租賃場地應提交出租方的房地產產權證明的復印件(需加蓋產權單位公章)、租賃雙方的協議書。用房證明或租賃協議書應寫明校舍總面積和租賃期限。
5.消防治安合格證明文件。
6.培訓機構章程。內容如下(查閱海淀教育網學校章程范本):
(1)培訓機構名稱、地址;
(2)辦學宗旨、規模、層次、形式等;
(3)學校資產的數額、來源、性質等;
(4)董事會、理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產生方法、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
(5)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6)出資人是否要求合理回報;
(7)學校自行終止的理由;
(8)該章程修改程序;
(9)學校應規定的其他事項。
7.學校董事會、理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首屆會議決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寫明時間、地點;
(2)與會人員名單;
(3)會議決議內容:
①通過學校辦學章程的決議;
②選舉董事長和任命校長的決議;
③全體成員簽字。
8.教學計劃。教學計劃中應寫明以下內容:
(1)課程設置
(2)學習期限
(3)課時
(4)時間安排
(5)教學目的
(6)適宜人群范圍
(7)使用教材。
9.擬聘財會人員會計證原件復印件。
10.所設專業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1.必要的教學設備和圖書資料的購置證明。
12.聯合出資辦學應提交經過公證的聯合出資協議書,須寫明出資數額、方式和權利、義務等。
13.以上提供的材料均應用小4號字正反面打印在A4型紙上。
三、培訓機構名稱應符合如下規定:
1.培訓機構的名稱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名稱為“北京市海淀區×××培訓學校。
2.未經國家教育部批準,不得冠以“中華”、“中國”等字樣。
3.未經市教委批準,不得稱“大學”、“學院”。
四、提交資料后辦理程序:
1.區教育行政主管機構給具備資格、符合條件、提交材料齊備的舉辦者發放《XX市XX區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審批登記表》。
2.區教育行政主管機構接受填寫合格的登記表之日為正式受理日。
3.區教育行政主管機構自正式受理日起三個月內,對辦學申請作出答復。
五、批準成立的學校應做到:
1.必須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
2.保證學校運作時按規章制度辦事。
六、區教育行政主管機構職責:
1.審查舉辦者應具備的辦學條件;
2.通知符合條件的舉辦者到推薦的審計事務所進行辦學啟動資金驗資;
3.提醒舉辦者向區教育行政主管機構提交驗資報告原件一份。
七、區教育行政主管機構有以下權利:
1.鼓勵培訓機構選擇校址時考慮全區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的合理布局,積極到民辦教育發展薄弱的偏遠地區辦學。
2.區教育行政主管機構對全區民辦教育實行宏觀調控,對在偏遠地區辦學的培訓機構給予扶持;
3.對在培訓機構密集地區設立內容重復的辦學申請不予批準。
八、區教育行政主管機構向批準的教育培訓機構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培訓機構憑《許可證》完成以下程序:
1.培訓機構領取許可證后刻制印章、
2.到區人事局編辦或區民政局社團辦辦理法人登記、
3.到區技術監督局辦理法人代碼證書、
4.到銀行開設帳號、
5.到區地稅局辦理稅務登記。
6.培訓機構應將刻制印章式樣、開戶銀行及帳號報區教育行政主管機構社管科備案。
九、批準成立的培訓機構有一年的試辦期,試辦期滿,經考核,培訓機構辦學條件降低,已不符合辦學條件的,取消辦學資格,由區教育行政主管機構收回辦學許可證。
提醒:以上內容因地區差異會略有不同,請根據本地教育行政主管機構的相應規定辦理,此文僅供參考。